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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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会委员会、各部门:

现将《关于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派专人认真摸排,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文件内容要求,仔细填报材料,请将材料按工会委员会为单位统一于12月5日前报送工会综合科,电子版发到gh7221@163.com.学院工会汇总,经院领导审批后统一送交市总帮扶中心。并请各工会委员会建好困难职工档案。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2-11-23

附: 《关于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

德工办发〔201220

关于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工会工委,市产业(企业集团)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中央、省驻德单位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要求,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夯实困难职工系列帮扶工作基础,市总工会决定对市总工会直接管理的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并重新核发《特困职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标准

(一)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岗、下(待)岗、病休、内退职工及农民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德州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80元),虽纳入低保但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以及未纳入低保的职工;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80元以内,但由于子女上大学、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家庭日常生活困难的职工;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内,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主要依靠职工本人赡养的父母身患重大疾病或较重慢性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角膜移植以外的器官或组织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肺心病合并慢性心衰,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心、肺、肾、眼、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性关节炎活动期,自身免疫性疾病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甲型肝炎以外的肝炎、肝硬化,陈旧性心肌梗塞,慢性肾小球肾炎,脑血栓、脑溢血后遗症,高血压性心脏病,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等,下同),年自负医药费负担超过家庭年总收入40%的职工;

4、遭遇严重意外灾害损失较重,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不予纳入建档困难职工范围:一是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在幼儿园、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者;二是购买高档住宅、轿车等高档消费品者;三是有赌博、吸毒等行为者;四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而长期不就业者。

(二)《特困职工证》核发标准。申请《特困职工证》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60元以内的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30元以内,但由于子女上大学、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家庭日常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50元以内,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主要依靠职工本人赡养的父母身患重大疾病或较重慢性病,年自负医药费负担超过家庭年总收入50%的职工。

以下三类职工,可适当放宽申报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条件:一是单身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二是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大疾病或较重慢性病的职工;三是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大疾病或较重慢性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职工。

二、申报程序

(一)公布条件。各基层工会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和《特困职工证》核发标准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公开栏内进行公布。

(二)提出申请。职工本人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困难原因等,并提供户口簿索引页、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家庭成员无业者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及今年以来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三)核实上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通过家访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特困职工证申请表》和《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主管单位工会审核;各主管单位工会审核同意盖章后,于1210日前将所有资料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批。《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同时上报Excel格式电子版,邮箱:dzghbfzx@163.com无主管单位可直接将《困难职工档案》、《特困职工证申请表》和《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公示建档。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情况逐一审核,并到各单位入户抽查。核查后,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名单反馈各主管单位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各基层工会须将本单位困难职工姓名、所在班组(车间或科室)、具体致困原因以及本单位工会监督电话、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电话(12351 2629383)等内容在单位公示栏或公开栏内公示3天,接受全体职工监督。公示结束后,基层工会于20121225日前将公示材料原件和公示结果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及时为困难职工建立档案。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专门力量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切实弄清各项指标含义,按照填报要求将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做到不漏项、不错填、字迹清晰规范。凡填报不规范者,责令返工。

(二)严格把关。各级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档案和《特困职工证》的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杜绝夫妻双方重复建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建档,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撤除。

(三)加强档案动态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德州市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分级建档,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并及时将困难职工变化情况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

2、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

3、特困职工证申请表。

德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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